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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  新闻来源:   |  浏览次数:

各部门、学院(部)、直属单位:

为贯彻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高等教育重要论述,根据教育部教育司吴岩的《夯实教学新基建,托起培养高质量》讲话精神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总结会会议精神,学校定于5月6日至6月11日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聚焦教学各环节,保障人才培养质量

、主要任务

1.“学生”为中心,全面开展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

2.进一步推进师范认证工作。试点运用专业认证平台,完成核心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

3.成立学校“课程思政研究与实践中心”,出台《浙江外国语学院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推进学校课程思政各类教学项目建设;

4.推行优质课堂教学评价标准,试行在线听评课。

三、活动内容

(一)全面开展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

主要内容:各专业贯彻“学生中心、成果导向、持续改进”理念,依据我校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性意见,全面开展社会需求调研。根据调研结果改进培养目标与培养要求,完善课程体系,验证培养要求对培养目标、课程体系对培养要求的合理矩阵关系。各学院可通过座谈会、访谈、走访、调查问卷、第三方评价等方式开展调研、研讨和修订。

责任部门:各学院(部)、教务处、评估处

(二)进一步推进师范认证工作

主要内容:依托学校已建设完成的专业认证平台,结合师范认证工作培训,进一步推进师范认证工作。所有师范专业承办学院须熟悉专业认证平台,英语师范专业试点完成6-8门核心课程的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

责任部门:英文学院、教务处、评估处、各师范学院

(三)推行优质课堂教学评价标准

主要内容:各学院围绕优质课堂教学评价标准组织教学研讨活动。立足让浙外课程“严起来”、“难起来”、“实起来”,把教育质量实实在在提起来的目标,引导教师提升课堂教学有效性,积极打造浙外优质课程。在质量月期间,领导干部、督导、教师至少完成1次听评教任务,尝试使用在线听评课平台。

责任部门:各学院(部)、教务处、评估处、教学督导委员会

(四)推进课程思政建设

主要内容:学校成立“课程思政研究与实践中心”,出台《浙江外国语学院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召开“课程思政教学论坛”,通过课程思政交流研讨、示范展示、学习观摩等活动增强教师课程思政研究和教学能力。各学院(部)根据《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围绕优质课程建设、特色案例打造,课程思政教学研究成果产出开展内部研讨,积极推动学院课程思政建设。

责任部门:党委宣传部、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各学院(部)

(五)开展日常教学规范检查

1.期中教学检查

主要内容:根据教务处《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开展各类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责任部门:教务处

2.试卷、论文、教学大纲检查

主要内容抽查英语师范专业教师试卷、指导学生论文规范等情况(抽查名单另行通知)

责任部门:教学督导委员会、评估处

3.信息员教学反馈

主要内容通过教学信息员平台等,收集学生对各类教学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并反馈至相关部门

责任部门:评估处

 四、活动要求 

  各学院(部)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学院主要负责人的牵头带领下开展上述质量月活动。各学院(在活动后,认真总结,将质量月开展情况于2021年617日前报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处。

联系人:梅丽君;电话:88218254

邮箱:271929644@qq.com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处

2021年4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