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部)、直属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等精神,“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建优良教风、学风,完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学校决定于2020年11月-2020年12月开展浙江外国语学院“教学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推进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提升整体教学质量意识
二、主要任务
1.以优质课堂教学标准为引导,提升课堂教学质量;
2.以实践教学环节质量标准为依据,强化实践教学应用导向;
3.以师范类专业认证要求为准绳,落实人才培养各环节建设。
三、活动内容
(一)课堂教学质量提升
1.课堂教学理念提升
主要内容:全方位推广优质课堂教学理念。采用“优质课堂教学评价表”开展听课评课活动,将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深入到每位教师的脑中心中。引导教师通过持续改进教学模式,灵活运用多样化的教学方法,关注学生在课堂上的获得感,提升课堂教学质量。
责任部门:教学督导委员会、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处、教务处
2.课堂教学能力提升
主要内容:(1)以校第八届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为契机,严格规范二级学院的院赛选拔制度,保证青年教师公平公正参赛,择优推荐参加校级决赛,提升校赛整体质量;(2)开展校院二级教师教学能力培训。举办《课程建设与教师教学发展》专题讲座,分享青教赛国赛获奖教师的教学成长经验,拓宽教师教学思路,提升教学发展能力;(3)校青教赛参赛教师培养提升计划。针对青教赛参赛教师,针对性地开展磨课研讨、个性化指导等活动。
责任部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学院教师教学发展分中心
3.基层教学管理能力提升
主要内容:从专业建设与教学管理、课程建设与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优质课堂建设与教师教学能力培养等多方面、多角度持续开展基层教学管理能力提升培训。
责任部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务处
(二)日常教学规范检查
1.期中教学检查
主要内容:根据教务处《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开展各类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责任部门:教务处
2.试卷、论文、教学大纲检查
主要内容:抽检学院教师课程教案、ppt、试卷、指导学生论文规范等情况。
责任部门:教学督导委员会、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处
3.信息员教学反馈
主要内容:通过教学信息员平台,收集学生对各类教学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并反馈至相关部门。
责任部门: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处
4.学风督查
主要内容:在学生处统一安排下,各学院(部)做好教学楼、学生寝室楼等学生学习生活场所的学风督查。
责任部门:学生处
5.师德师风督查
主要内容:在人事处统一安排下,各学院(部)做好师德师风建设和督查工作。
责任部门:人事处
(三)专项调研和督查
1.实习专项调研
主要内容:抽查教育实习(实践)报告和毕业生教育实习档案袋,了解督查我校教育实习实践落实和持续改进情况。
责任部门: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处、教务处
2.师范专业专项检查活动
主要内容:以学院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师范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课程结构、课程设置、核心课程教学大纲进行专项检查和论证。
责任部门: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处、教务处
四、具体要求
1. 以上各类活动在2020年11月-2020年12月教学质量月活动时间范围内开展,具体安排请关注各责任部门的通知。
2. “教学质量月”活动分学校、学院(部)两个层面进行。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处负责学校层面“教学质量月”活动总体安排和协调。各学院(部)根据学校及学院(部)年度工作计划,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大力宣传、积极开展“教学质量月”活动。
3. 各学院(部)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氛围营造、聚焦问题解决、注重全员参与。通过课堂教学基本标准问题研讨、公开课教学观摩、青年教师教学提升、学生学科竞赛等各类活动的组织、座谈会等多种方式,了解教学、管理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人才培养质量,加快特色发展步伐。
4. 各教学单位的“教学质量月”活动总结相关材料及意见征求反馈请于2020年12月16日前报质量评估处,联系人:梅丽君;电话:88218254(908254),邮箱:271929644@qq.com。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0年11月17日